律師事務所專業工具箱
為成熟律師事務所打造的完整工具組,包含法律服務委任酬金協議與深入的案件受理與法律評估問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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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使用 Pocper本協議載明本律師事務所 (「本所」) 向委任人 (「委任人」) 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之各項條件。律師與委任人之關係須於雙方均於下方簽署、且本所收取任何必要之初始預付款後,方正式成立。本所將先填妥委任範圍與費用表格並率先簽署,再將本文件提供予委任人審閱及副署 — 可於系統內完成,或列印、簽署後上傳掃描檔。
本所 (名稱與地址):
負責律師:
委任人 (法定全名):
委任人帳單電子郵件:
委任起始日:
初始期間:
於委任期間內,本所將向委任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務:
服務領域 | 每月包含之範圍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
未列於上表之任何事務 — 包括訴訟、上訴及無關之爭議 — 均不在本常年委任範圍內,須另行委任。
本人已閱讀並同意本部分所載之常年委任服務範圍。
項目 | 金額 | 收費週期 |
|---|---|---|
每月委任費 | ||
超出委任範圍之工作 (按時計費) | ||
存入信託帳戶之初始預付款 | ||
逾期付款利息 |
帳單於每一收費週期開始時出具,並應於收到後 14 日內結清。雜費與實支費用 (裁判費、專家證人費、快遞、影印) 將另行計列。委任費係作為本所為委任人保留服務量能之對價,無論是否用盡全部委任範圍均應支付。
本人已閱讀並同意本部分所載之費用與付款條件。
第三部分所示之初始預付款存放於本所客戶信託帳戶,並於出具帳單時逐次動支。委任人同意於本所要求時將預付款補足至約定餘額。委任結束時,如有未動支之部分將予以退還。
本人瞭解預付款之保管與動支方式,並同意於本所要求時予以補足。
委任人與本所間為尋求法律意見所為之溝通,受律師保密特權之保護,並嚴守秘密。委任人同意不得將受特權保護之溝通內容提供予第三人,否則可能喪失該特權。除經委任人授權、法律或法院命令所要求、或本所於費用或過失訴訟中抗辯所需外,本所不得揭露委任人之資訊。
本人已閱讀並同意本部分所載之保密與特權條款。
初始期間屆滿後,本協議將自動以相同長度之期間逐次續約,除非任一方於當期屆滿前至少 30 日以書面通知不予續約。委任人得隨時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。本所得依適用之律師倫理規範所允許之任何理由 (包括未付款) 退出委任。終止時,委任人應支付至生效日止已提供之全部服務及代墊費用,本所則返還委任人檔案及任何未動支之預付款。
本人已閱讀並同意本部分所載之終止與續約條款。
本所就任何案件之結果未作任何承諾或保證。任何關於可能結果之陳述,均僅係就目前所知事實所作之專業判斷,並非保證。
本人瞭解本所並未保證任何特定結果。
本人已閱讀並瞭解本協議各部分之內容。
本人已有機會提出問題並尋求獨立意見。
本人同意以電子郵件接收法律文件與通訊。
本人同意電子簽章與親筆簽名具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人有權代表上述當事人簽訂本協議。
本所代表 — 姓名(正楷):
日期:
委任人 — 姓名(正楷):
日期:
選填 — 上傳本協議之副署掃描檔:
本範本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於依賴本文件前,請諮詢合格之律師。
The 法律服務委任酬金協議 template is a ready-to-use form from Pocper's 律師事務所專業工具箱 pack. Customize the fields to match your workflow, then share a link so clients can complete it and upload documents in real time.